关于填报实验室安全信息的通知(转)


发布时间:2018-11-30   浏览次数:15

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推进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,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方位的管理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2号)、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2018254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信息填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目的

1、推进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;

2、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配备;

3、开展实验室安全评估;

4、规范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。

二、填报范围

1、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所有放置实验仪器设备、器材或工具,并开展教学、科研实验的场所;

2、存放化学药品、制试剂或化学废弃物的场所。

注:教师或研究生专用工作室中,若只有计算机、打印机等办公设备,仅作为办公或学习的场所,原则上不定义为实验室,不纳入本次信息采集范围。

三、填报要求

1、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委派专人,认真核实本单位实验室,填报《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表》(见附件),确保场所无遗漏,信息准确无误;

2、实验室信息填报以房间号为基本单元。一个实验室包含有多个房间号的,每个房间号单独填写一行。一个实验室有多个名称的,按房间号并列填入一行。部分教师科研实验室无名称的,填写“※※※科研室”;

3、专职科研机构(光电技术研究院、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、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)纳入学院统一报送;

4、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李老师(62901144)、鲍老师(62901147)。

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于20181231日前,将本单位汇总后的《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表》纸质版(加盖单位公章)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(行政二号楼221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lixiang1979@hfut.edu.cn,或传至QQ747233022


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

20181129

附件: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表.xlsx